2021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由辽财债管[2021]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境内
2.2计划工期:2021年7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2021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否则将作为废标处
2.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12.55万,全部来自省补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命名为2021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ianchengzb1210@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身份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在一年内有效。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7月15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投标不强制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
5.4潜在投标人需要来本地参加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票区
联系人:李庚会
电话:13504292429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天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王静
电话:0429-3493432
2021年6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