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兴城市溯本堂前殿、中殿及院落甬路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筹资方式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兴城市溯本堂前殿、中殿及院落甬路修缮工程实施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城市大寨乡
2.2招标范围:溯本堂修缮主要包括溯本堂前殿、中殿及院落甬路等。
2.3计划工期:2021年7月15日-2021年10月31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有一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人和技术负责人)
3.2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信用中国可查询)
3.3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缴纳,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08:00—16:00时(北京时间)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同时将下述资料的扫描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47887449@qq.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请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填写邮箱信息,否则因联系方式不全或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版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证书5、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信用中国可查询)。
5.2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9: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其他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办公地址: 兴城市龙兴路31号
联 系 人: 邓立新
联系电话: 0429-5159510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快乐时光对面,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张伟、那雪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13188541955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