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通武线(元宝山岭至柳条沟村段)路面养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通武线(元宝山岭至柳条沟村段)路面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葫芦岛市通武线(元宝山岭至柳条沟村段)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以上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一 个合同段,投标人对所投合同段的工程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
2.3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路线起于元宝山岭,终止于柳条沟村,起讫桩号为K649+600-K689+000,路线全长39.4公里。
2.4招标范围:包括路面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7月20日(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修养护工程。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
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的施工,且完成过的前述1个(或多个)业绩中的稀浆封层(或微表处)累计工程量不少于20万平方米。
3.1.3企业信誉:
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1.4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该业绩标段合同内容中稀浆封层(或微表处)工程量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内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预防性养护维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该业绩标段合同内容中稀浆封层(或微表处)工程量不少于10万平方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 22 日至2021年 5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ZBS2015@sina.com),并电话(0416-3316855)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报名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2.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否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zbs2015@sina.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前,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杨喆
联系电话:0429-3216017
招标代理: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7
邮政编码:121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16-3316855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