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莲花山圣水寺消防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莲花山圣水寺消防保护工程已经文物督函{2013}18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莲花山圣水寺消防保护工程
2.2项目概况:葫芦岛市连山区莲花山圣水寺消防保护工程,保护面积:335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50万元。
2.4招标范围:葫芦岛市连山区莲花山圣水寺消防保护工程,保护面积:3356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履约能力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分至下午5:00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持报名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养老保险证明;(7)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8)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 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03030214@qq.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 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按照这个填写主题, 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名材料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期间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投标人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 “ 填写投标信息 ” 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7日,共150日历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邮 编: 125001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3464490220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 系 人:夏鹏
电 话:1884290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