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离线硬盘数据存储柜采购,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离线硬盘数据存储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设备名称: 离线硬盘数据存储柜
数量:1套;
最高投标限价:33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交货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行业标准DA/T75-2019《档案数据硬磁盘离线存储管理规范》
(2)提供投标设备相关产品专利证书;
(3)提供投标设备至少5个类似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发售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至 2021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中和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010-82804511或将底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zb@vip.sina.com,同时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及分包编号、货物名称、购买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我公司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6月8日 09 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邮编: 125004
联系人: 宋景春
电话: 0429-27944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邮编:100088
联系人:张玉娇
电话:010-82034483
传真:010-82804511
电子邮件:zhzb@vip.sina.com
网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088004345060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