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军队上级拨款。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范围:2021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含营房整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服务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4.合同估算价:约8万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自然年(12个月)
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5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7.2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投标。
7.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在失信执行期内的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tianyou@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8.2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注册证和身份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截图
8.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0.16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02日上午09:30,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 系 人:贺一君
电 话:18009873686
代理机构:辽宁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琳琳
电 话:1370019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