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1年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2021年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维修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京抚线西河大桥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 395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葫芦岛市通武线下甸子大桥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 39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葫线茨山北桥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 393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朝葫线茨山南桥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0] 3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以上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四 个合同段,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合同段的工程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一标段:葫芦岛市京抚线西河大桥维修工程
二标段:葫芦岛市通武线下甸子大桥维修工程
三标段:朝葫线茨山北桥维修工程
四标段:朝葫线茨山南桥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葫芦岛市兴城市境内
二标段: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
三标段:葫芦岛市龙港区
四标段:葫芦岛市龙港区
2.3工程概况:
一标段:葫芦岛市京抚线西河大桥维修工程
西河大桥位于京抚线(G102)兴城市境内K427+294处,建于2002年。桥梁全长344.6m,跨径布置为17×20m,交角为100°。桥面净宽为12.0+2×0.5m防撞墙,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共有5道型钢伸缩缝,分别位于2、6、8、11、15号墩顶,支座为板式橡胶支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无翼缘空心板,每孔13片板。下部结构为埋置式台、3柱式墩,桩基础。荷载等级:汽车-20级、挂-100。(具体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葫芦岛市通武线下甸子大桥维修工程
下甸子大桥位于葫芦岛市建昌县通武线(G20)K663+888处,桥梁中心桩号为通武线K663+888处(原S206朝青线K90+782),建成于2003年11月。桥梁全长为180m,交角为90°,桥跨组合为11×16m,跨径总长为176m,属大桥。上部结构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每孔11片板。下部结构为埋置式柱式桥台,双柱式桥墩,墩台基础均采用桩基础。桥面净宽为10.5m,桥面横向布置为:0.5m混凝土防撞墙+10.5m桥面+0.5m混凝土防撞墙。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伸缩缝重铺于桥面铺装之下,板式橡胶支座。设计荷载:汽车-20级、挂车-100。(具体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朝葫线茨山北桥维修工程
茨山北桥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朝葫线(S221)K138+819处。现有桥梁最早始建于1991年,为3×16米普通钢筋混凝土小翼缘空心板桥,桥梁全宽11米,下部为双柱式墩、台,桩基础;后于2004年对该桥进行双侧加宽,加宽桥上部为3×16米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空心板,左侧加宽5.5米,右侧加宽17.5米,加宽部分为柱式墩、台,桩基础,加宽后桥梁全宽34.2米,断面形式为净28.0米(行车道)+2×3.1米(人行道);2006年依照相关部门意见,对该桥按维持原桥梁路幅断面形式向大桩号侧接长5孔,跨径16米,接长时对1991年老桥第三孔按空心板形式进行拆除重建,加长部分采用左右两幅设计,以现路中心线为对称轴,每幅宽17.1米,上部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每幅均采用四柱式墩台身、桩基础,接长后桥梁跨径布置为8×16m,跨径总长128.0m,桥梁全长为131.2m,属大桥,桥面净宽为28m,左、右侧各设置3.1m宽的人行道。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型钢伸缩缝,支座采用板式橡胶支座,设计荷载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具体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朝葫线茨山南桥维修工程
茨山南桥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朝葫线(S221)K139+059处。现有桥梁最早建于1991年宽11.0米,设计荷载汽车超一20级,挂车一120,上部为8孔11.0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墩下部为钻孔灌注桩,肋板式桥台下部为扩大基础,2006年对其进行双侧加宽,左桥宽5.5米,右桥宽17.5米,加宽桥上部采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柱式墩、台,桩基础,加宽后桥梁跨径布置为8×11m,跨径总长88.0m,桥梁全长为91.2m,属中桥,设计荷载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桥面净宽为28m,左、右侧各设置3.1m宽的人行道。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型钢伸缩缝,支座采用板式橡胶支座。(具体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包括桥梁维修工程内容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一、三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四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合同中桥梁长度在(一标段:300米及以上、二标段:100米及以上、三标段:100米及以上、四标段:100米及以上)或1项总承包合同中含有长度为(一标段:300米及以上、二标段:100米及以上、三标段:100米及以上、四标段:100米及以上)的单座桥梁(新建改建或维修等)的桥梁(新建、改建或维修等)工程。
3.1.3企业信誉:
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1.4主要人员:
一、三、四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及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二标段: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证书及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8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2万元人民币
三标段:5万元人民币
四标段:4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月 24 日至2021年 4 月 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ZBS2015@sina.com),并电话(0416-7992338/13897875754)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2.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否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zbs2015@sina.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19 日 9时30分前,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杨喆
联系电话:0429-3216017
招标代理: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汽配城3-7-7
邮政编码:1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6-7992338 13897875754
2021年 4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