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山西村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山西村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山西村100K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 项目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山西村
3. 招标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
4.计划工期:2021年05月30日-2021年06月20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单位。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描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描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描件;
(4)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原件描件;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描件);
(6) 具有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注册、登录并报名。
7.投标保证金1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同步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 系 人:赵奇
电 话:15942996688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E门市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830232
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