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五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501.20 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度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五。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20日历天
三标段:30日历天
四标段:70日历天
五标段:接到通知开工之日起,施工工期15日历日
(含停电施工2天)
六标段:60日历天
七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20日历天
八标段: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45日历天
九标段:接到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21个工作日交付使用
十标段:合同签订后进行生产准备,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10日历日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
2.4 招标范围:2021年度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划分为十个标段,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焊接参数记录仪(50套)及网络设备委保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物资部门式起重机(2台)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维修类B级以上(含B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导航叠标(41m)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桶型船坞浮箱闸门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小三跨供电母线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段:50T门座式起重机涂装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段:三米线西跨桥式起重机(北)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维修类B级以上(含B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标段:专用跨桥式起重机(50/10T)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维修类B级以上(含B级);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标段:去离子水站EDI模块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标段:小跨低压所大修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3月24日8时至2021年3月29日17时
获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8000元/二标段:5000元/三标段:7000元/四标段:20000元/五标段:8000元/六标段:7000元/七标段:5000元/八标段:5000元/九标段:10000元/十标段: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4、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请投标人尽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记录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第二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投标人须提供);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十标段投标人须提供);
(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如电子邮件报名,投标单位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同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校验无误后,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5、公共资源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企业信息登录”→“免费注册”→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及电子件→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 4月1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景利
电 话:0429-27925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联系人:范美涵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