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民馨家苑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备案。招标人为建昌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民馨家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昌县河东片区原纺织厂家属院区域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7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300.7平方米,地上79560.7平方米,地下740平方米(设备用房)。项目共新建建筑物11栋,其中1#-9#,均为11层,建筑高度1#32.9米,2#-9#32.4米,合计面积53025.4平方米,其中1#住宅面积5146.5平方米,网点面积1778.33平方米,合计6924.83平方米, 2#住宅面积3686.2平方米, 3#住宅面积5184.71平方米, 4#-5#住宅面积5994平方米, 6#-7#住宅面积6458平方米,建筑高度32.4米,8#住宅面积5637平方米, 9#住宅面积8467平方米, 10#和11#为商品住宅,合计面积24169平方米,其中10#建筑面积10541.6平方米,17层,建筑高度53.4米。11#建筑面积13627.4平方米,17层。建筑高度49.7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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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 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4)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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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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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ocalhost:8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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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工程不强制要求潜在1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3、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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