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供水管网抢修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项目供水管网抢修机械设备采购
1.2供货地点:所有货物分批次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3招标范围:供水管网抢修涉及车辆共34辆及抢修车配套工具的采购。
1.4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日 上午9:30时
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具体供货周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投标保证金: 5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在开标前提供制造商对经销商的授权书或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PDF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项目供水管网抢修机械设备采购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zczgcgl@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6.2 需提供材资料扫描件如下:
(1)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网上报名后网页打印);
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自取或邮寄均可)
6.4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17542901186 网站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锦葫路中段
联系人:郭阳
联系电话 :0429-7892020
招标代理人:中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街道龙程街76-k号
联系人:王瑞华
联系电话:17542901186
邮箱:zczgcgl@163.com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