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机要室安防设施改造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某部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某部机要室安防设施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某部队院内
2.3投标保证金:1.2万元(必须由基本户转出)
2.4工期:2021年01月10日至2021年03月05日,共计54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转业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商转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5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屏蔽室建设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C级及以上(屏蔽机房类)资质,且在有限期内。
3.6具有国家或各省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建筑或机电专业)及注册安全员B证。(提供社保证明)
3.8投标人具有党政(县、区以上政府机关(不含事业单位))或军队屏蔽室建设经验。具有专业稳定的施工队伍,无外资背景。
3.9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纳入黑名单。
3.10已被取消参与本部采购活动资格的潜在投标人禁止参加此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相关信息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47887449@qq.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版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证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业绩二份(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图纸发售前必需签订保密协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 30 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某部队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兴海北街快乐时光对面,164医院东侧
联系人:刘智慧
联系电话:0429-5353000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