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天角山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天角山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东部天角山临近海岸带。
3.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等有关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相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审核。
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审核。
5.合同估算价:60万元
6.服务周期:2020年12月20日—2021 年03月20日,历时90天
7.投标保证金:1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具备生态环境部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3.项目负责人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地常驻直至环评工作结束,随叫随到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64297239@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准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投标企业登录报名。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10: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路5号)
3.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4.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1
联 系 人:郑文鹏、李树利
联系电话:0429-3055916、0429-305591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 系 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邮 编:115007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