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区虹螺岘镇冷藏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票区虹螺岘镇冷藏库建设项目已由南发改备〔2020〕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小寺村。
2.2计划工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建设储量能力200吨、建设面积300平方米的冷藏库1座,并购置相关设备。
2.4项目投资:50万元
2.5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BBB级一年(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命名为:南票区虹螺岘镇冷藏库建设项目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ianchengzb1210@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6)省级BBB级一年(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7)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截图。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11月11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投标不强制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
5.4潜在投标人需要来本地参加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乡村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中良
电话:0429—4203183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天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永达路与盛达街交叉口
联系人:邓九冬
电话:13009291857
2020年10月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