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河(高甸子至冯家村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王宝河(高甸子至冯家村段)治理工程施工已由辽宁省水利厅关于核准部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提前实施的通知、辽水规财【2019】2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王宝河(高甸子至冯家村段)治理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绥中县境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2020年11月1日开工至2021年9月30日竣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宇宁;咨询电话:0429-6782555)。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5.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
投标人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时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绥中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6150677
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人:王宇宁
联系电话:0429-6782555
2020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