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分公司2020年冬季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分公司2020年冬季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葫芦岛分公司2020年冬季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分公司2020年冬季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
2.2项目地点: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葫芦岛兴城段(南票收费站-绥中收费站段,兴城北收费站-药王收费站段)、第二标段:绥中段(绥中收费站-东戴河收费站段)、第三标段:建昌段(药王收费站-建昌收费站段)
2.4建设规模:见招标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第一标段67.5万元,第二标段33.5万元,第三标段18.5万元。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7服务期限: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03月31日
2.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第一标段:13500元,第二标段:6700元,第三标段:3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车辆租赁或道路运输资质,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具有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9 月 23 日- 2020 年 09 月 2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四街G栋5#)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 因疫情原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须现场报名,将4.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立一个单独的文件夹标注公司名称,将扫描件发送至inflict@163.com邮箱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邮箱号,报名材料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15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受疫情影响,时间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①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②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官沟村
联系人:李庆军
电话:0429-26201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四街G栋5#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8525749977 0429-5559777
2020 年 0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