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连山区2020年度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已经葫自然资【2020】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2020年度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葫芦岛市连山区2020年度闭坑矿山生态治理,治理面积509.88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7日08:30至2020年9月22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下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养老保险证明;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期间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投标人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 “ 填写投标信息 ” 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可不提供)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共36日历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址: 葫芦岛市
邮编: 125001
联系人: 陈晓东
电 话: 13700193629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 系 人:夏鹏
电 话:1884290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