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建昌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备案。招标人为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昌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工程--输水管与备用水源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县县城区 2.工程规模:1、净水厂输水管道7.08km,管径为DN900;2、备用水源输水管道7.58km,其中DN300管径为1.68km,DN250管径为1.31km,DN200管径为0.60km,DN150管径为0.52km,DN100管径为3.47km;3、日供水能力1.5万吨备用水源一处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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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 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4)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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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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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26日至2020年09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邮寄形式获取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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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08 月 26日至 2020 年 09月 01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名称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资格要求材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建昌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36440940@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工程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4、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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