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招标单位: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2.3项目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4计划监理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6资金及来源:人民币约206.1万,财政专项资金
2.7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绥中县(102国道沿线)。
第二标段:绥中县(高岭镇、强流河流域)。
第三标段:南票区。
第四标段:建昌县。
2.8监理范围
第一标段监理范围2020年绥中县102国道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监理范围2020年绥中县强流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绥中县高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监理范围2020年南票区大兴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南票区葫金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四标段监理范围2020年建昌县汤神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建昌县蒿桑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08月21日-2020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4.3项材料到代理机构处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投标单位请将公告4.3项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地址:jctb7777@163.com,邮件标注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再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传至发送邮箱。
4.2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5万元,第二标段1.4万元,第三标段0.5万元,第四标段0.4万元(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通过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
(6)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第六项除外),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共资源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企业信息登录”→“免费注册”→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及电子件→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
联系人:刘国栋 联系电话:0429-3201879
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龙湾市场后身博洋培训学校旁)
联系人:高鹏飞 联系电话:0429-3152555
2020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