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东城区十号路(抚民街至纵十路)、纵十路(高速公路引路至九号路)道路路灯排水工程已经得到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投资约1361.12万元,项目内容如下:
道路新建、排水、路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葫芦岛市东城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竣工时间:2020年09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4、投标保证金:2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7、领取招标文件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登录,进行资格确认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8、委托代理人需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2-3号
联系人:毕广斯
电话:0429-2312336
招标代理人:辽宁弘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马小街21-2号楼M门市
联系人:王心茹
联系电话:0429-3106633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