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某部队采暖改造工程
葫芦岛市某部队采暖改造工程已经上级部门审核被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某部队,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及投标说明:
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某部队采暖改造工程
2、投资金额:950000元整,资金来源已落实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某部队
4、工程规模: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内容:空气源热泵机组、保温水箱、采暖循环泵等采购、安装、调试
6、投标保证金:1万元
7、工期要求:
8、质量要求:合格
9、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4日09时30分
11、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类似业绩;(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6)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7)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在一年内有效(信用中国可查询);(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9月4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葫芦岛市某部队
地 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42143900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兴达街
联 系 人:王健
联 系 电 话:0429-315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