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建昌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飞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配套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备案。招标人为建昌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昌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飞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昌县建昌食品产业园区内 2.工程规模:厂区道路、广场、停车场、厂区绿化用地整理、围墙、大门、警卫房、综合管网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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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 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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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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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ocalhost:8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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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8: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jgpt.lnzb.cn/)、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受疫情原因影响,本工程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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