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按照兴政办发[2020]24号,《关于印发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始实施。招标人为兴城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
2.项目地点:兴城市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招标范围:兴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机构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限:5年,具体服务周期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6.投标保证金:1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取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64297239@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为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投标企业登录报名。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3.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4.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兴城市兴海北街1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5816027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 系 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邮 编:1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