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水源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水源工程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葫芦岛市连山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水源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水源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
3.工 期:2020年08月25日-2020月12月22日(120日历天)由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 葫芦岛市连山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水源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投资总额:154.5万元;
6.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二、投标保证金:1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履约能力;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4.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至 2020 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类似业绩证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发至公司邮箱1003030214@qq.com(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期间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投标人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 “ 填写投标信息 ” 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8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联 系 人:刘研
电 话:13998990965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化机一区4-5
联 系 人:夏鹏
电 话:18842908808
2020 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