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新建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监理由葫发改审发【2020】6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葫芦岛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新建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监理
2.2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
2.3 投资概算:1650万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2.4 招标范围:葫芦岛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新建智慧水务管理系统)监理
2.5 工期要求:由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财务状况。
3.3 投标人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虛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7 月31日至 2020 年 08月 0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由于疫情原因,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现场审核资料,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本项目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工程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tianchengzb1210@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监理工程师岗位、注册证书
注: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2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开标时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文件形式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07月31日至 2020 年08月04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 年 08月 20 日上午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用邮寄等形式。
2、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参与开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3、受疫情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 系 人:陆勇
联系电话:04292222060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天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8-2号
联系人:邓九冬
电 话:13009291857
2020 年 0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