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麻醉科手术室空气净化系统改造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麻醉科手术室空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手术室空气净化系统改造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50号
2.3投资金额:50万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6投标保证金:1万元(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年新标准)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3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禁止参加此次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采用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08:30时至2020年07月03日16:00时(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1.1现场递交:投标人可委派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6.1.2邮寄递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工程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须确保代理机构在2020年07月21日12:00时前收到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签署投标企业承诺函,承诺函与投标文件一同邮寄,如无承诺函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接收。
6.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14:00时;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50号
联系人:周 霞
联系电话:0429-3552717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海星路15号
联系人:毕作寅
联系电话:0429-315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