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兴城市沙后所镇南关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城市沙后所镇南关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沙后所镇南关小学院内 2.工程规模:新建教学楼,新建食堂,新建厕所,总建筑面积2000㎡;以及室外竖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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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06月28日至2020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64297239@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证;(5)注册建造师安全上岗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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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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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6月28日至2020年07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28号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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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不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到现场报名和参加开标事宜。可以采取网上传输和邮寄等形式。 2.潜在投标人需来本地购买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事宜,外来人员一定符合我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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