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某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某部空调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某部
3、招标范围:空调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投资总额: 5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15 日上午9时30分
三、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四、投标保证金:1 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及具有履行项目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年5 月26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指定专人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代理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至 2020 年5 月26 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指定专人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6 月 15日09 时30分,
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发布媒体: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军队采购网
招标人:葫芦岛市某部
联系人:张金亮
联系电话 :0429-2456312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门市02室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20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