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南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已由南交发【2020】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南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2020年南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票区境内。
2.3 投资概算:1952.772万元。
2.4 招标范围:2020年南票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工程施工,包括水泥路面325462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2020年06月20日至2020年0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具备BBB级一年(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在职(注册)人员,并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一年(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须注明联系电话;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467446464@qq.com。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项目简称。
4.2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3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
6.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庚荟
电 话:0429-4192018
代理机构:辽宁中天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璐
电 话:0429-2611100
2020 年 5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