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某部围栏及大门制作项目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某部围栏及大门制作项目已经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某部围栏及大门制作项目
二、 项目编号:JD20-CG007
三、 招标内容:围栏及大门制作
四、 供货地点:葫芦岛市某部
五、 产品质量:合格
六、 投资总额:30万元
七、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日期截止,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 年04月21日至2020年 04 月 28 日(0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30-1号楼B、C 。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日期截止,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二、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某部
联系人:李参谋
联系电话:0429-2456312
招标代理:葫芦岛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30-1-B、C
联 系 人:苏艳成
联系电话:0429-2021199
2020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