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中县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黑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绥中县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黑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批准建设辽交发展养交规划发〔2020〕15号,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
2.2工程概况:
路线名称 |
中心桩号 |
建设性质 |
工程量 (米/座) |
|
绥中县:黑水河大桥42.915 |
加固 |
404.7/1 |
2.3招标范围:葫芦岛市绥中县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黑水河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共计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8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8年或2019年(最新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合同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桥梁(新建、改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
3.1.4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且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或省级信用“网站上查询,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1.5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公路建设及险桥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17日至 2020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进上网上报名(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并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复印件1份发送到招标代理指定邮箱(6568140@qq.com),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 →同意 →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代理公司电话:024-83733449-87/ 13709857758 技术电话:0429-3023839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网上报名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5.2 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邮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由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8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 00 分至0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29-32160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宏伟、李阳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7/ 1370985775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2020年 4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