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坝下、溢洪道及输水洞出口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坝下、溢洪道及输水洞出口水土保持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库区
2.2招标范围:水土保持工程
2.3计划工期:2020年05月05日至2020年06月30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同时应查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情况(包括信用等级、信用动态评价得分和失信扣分情况),在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前,打印相关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注:此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3日至2019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E)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材料原件扫面件电子邮件发送至hldjczb@126.com同时将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B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6)企业BBB级以上(含 BBB级)信用报告[信用中国(辽宁)可查],在有效期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0429-2277885
代理机构:葫芦岛久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
联 系 人:曹毅
电 话:0429-3830232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