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兴城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已由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以《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葫农发[2019]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兴城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2.招标单位: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3.建设地点:沙后所镇王家洼子村乱泥村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500亩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6. 计划施工工期:2020 年04月23日至 2020 年11月30日(214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招标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信用中国可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29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投标企业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并将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7)信用报告概述。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ctb8888@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给到各投标人。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29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10:30时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10:30时
2.开标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城市
联 系 人:王敬东
联系电话:0429-581101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人:王宇宁
联系电话:0429-6782555
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