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海项目B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海项目B地块已经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首海项目B地块》项目备案证明(绥发改备【2019】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葫芦岛市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首海项目B地块岩土工程勘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首钢疗养院院内)。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5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800平方米。
2.4勘察服务期限:2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首钢东戴河项目地块进行一次性初勘、详勘,详见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资金、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1个同类勘察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通过后,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上午14时整,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上午14时整,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泽
电 话:0429-3699625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 系 人: 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