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范围:瞭望塔、道路、桥梁、管理站、车库、库房及生态围栏工程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2019年12月20日开工至2020年09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乙级资质、机电安装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资格;
3.3开标时,需提供具有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报告(网站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4投标企业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文化宫对面南山佳园5-5B门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4)项目总监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原件;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BBB级(含)以上省级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机构评定的信誉报告概述(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孟祥金
电话:0429-2073009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楠
电话:0429-3181115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