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生态围栏工程已按规定程序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范围:生态围栏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具有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失信曝光;
3.5施工单位须具有自行协调项目区居民关系的能力,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文化宫对面南山佳园5-5B门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信用报告原及“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5)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6)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8)项目经理(与所投标段资质要求相对应)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需五大员到场实名施工,如若五大员不到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
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
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0)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3.5万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孟祥金
电话:0429-2073009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楠
电话:0429-3181115
2019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