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渤船集团大修理调整项目二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渤船集团大修理调整项目二
2.2项目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三米钢板预处理线修理,第二标段:滚轮胎架(2台)修理,第三标段:高四、五跨配电箱修理。
2.4建设规模:见招标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第一标段67万,第二标段41万,第三标段46.8万。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卖方进行生产准备,买方根据生产安排择机设备停台,停台3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拆除、检修、保养、采购、安装、调试、交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45日历天。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制作安装工作。
2.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第一标段13400元,第二标段8200元,第三标段9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在设备供应、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需提供原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5.2报名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五厂海威监理三楼)。
5.4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
5.5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景利
联系电话:0429-2793548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进
联系电话:0429-2173317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