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智慧水务一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智慧水务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智慧水务一期
2.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甲方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组建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智慧水务一期管理平台,包括平台基础软件(包括漏损控制数学模型、其它相关应用模块)、软件服务开发及运行维护、数据中心硬件及配套技术服务、管网压力远程监控终端、管线远传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估算价:1912.35万元
6.工期:2019年09月05日-2019年11月30日,共86天
7.投标保证金:2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配套设备等的经营范围和一定的经营规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资格。
2.须具有长期的本地服务能力;
3.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
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含)以上级信用等级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文件相关要求: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08月07日至2019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28号)进行投标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或其他省级以及国家级信用机构网站可查,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0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联 系 人:郭阳
联系电话:0429-789202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2019年 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