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供暖用煤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筹资方式为自筹。现就兴城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供暖用煤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供暖用煤。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使用计划供货,具体供货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包,本次招标6个包兼投不兼中。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划采购量 |
投标保证金 |
拦标价 |
技术指标 |
1包 |
末煤 |
2万吨 |
12万元 |
0.110元/卡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3000卡/克以上;收到基挥发分≥22%;灰分35%-40%之间;含硫<0.8%;粒度0.6-3cm;焦渣特征≤2;本包要求中标后结算时必须提供3%的增值专用发票。 |
2包 |
末煤 |
1万吨 |
10万元 |
0.120元/卡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4500卡/克以上;收到基挥发分≥27%;含硫<0.8%;粒度0.6-3cm;焦渣特征≤2。 |
3包 |
末煤 |
1万吨 |
10万元 |
0.120元/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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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 |
末煤 |
2万吨 |
20万元 |
0.120元/卡 |
|
5包 |
末煤 |
1万吨 |
14万元 |
0.136元/卡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5500卡/克以上;收到基挥发分≥27%;含硫<0.8%;粒度0.6-3cm;焦渣特征≤2。 |
6包 |
末煤 |
2万吨 |
28万元 |
0.136元/卡 |
付款方式: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入厂煤炭全款款的60%,剩余煤款在2020年11月30日前全部结清。结算时需提供有效的增值专用发票。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划分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煤矿或煤炭经销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4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能力;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中2.4表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2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进行缴纳,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报名
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08:00—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报名电话: 0429-53530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08:00—15: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1、投标人资格划分中的所有材料;2、企业营业执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特快专递费。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 系 人: 王骄阳
联系电话: 0429-3852939
招标代理人: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城市兴海北街快乐时光对面,164医院东侧
联 系 人: 张伟
联系电话: 0429-5353000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