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绥中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绥中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绥中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项目编码:FZHLD2019-GZ010。
3.建设地点:绥中县塔山镇西王村、前所镇牛羊村、小庄子镇盐场村、前所果树农场。
4.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8月28日,共计93日历天。
5.招标内容:绥中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饮水安全工程4处,解决5686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塔山镇新建深井2眼,铺设干、支管路14866米,安装潜水泵2套、交频控制柜2台,安装消毒设备2套。前所镇新建深井3眼,铺设干、支管路14506米,安装潜水泵3套、交频控制柜3台,安装消毒设备3套。小庄子镇新建深井1眼,铺设干、支管路7386米,安装潜水泵1套、交频控制柜1合,安装消毒设备1套。前所果树农场新建大口井1眼,安装潜水泵2套、交频控制柜1台,安装消毒设备1套。
6.项目投资:441.91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投标企业登录,登陆后方可缴纳项目保证金。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5:00。
3.保证金金额:5.0万。
4.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专业类别为水利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报告,(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B证及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6)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开标时间为2018年06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
地 址:葫芦岛绥中镇和平街东段9号
联 系 人:杨勇
电 话:0429-615067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429-2669888-803 手机:18342394422
2019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