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3.招标范围: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4.服务质量:合格;
5.投资估算额:100万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上午9:30
三、监理周期:2019年5月14日至2020年8月31日(日历日475天)
四、投标保证金:2万元(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企业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信用辽宁》可查在一年有效期内.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且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0至2019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8: 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投标人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登录,进行确认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9:30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标交易平台(ttp://www.lnzx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中的相关信息。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
联系人:张晓伟
联系电话 :0429-3071016
招标代理人: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0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朱熙娇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2019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