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兴城市河东路大桥亮化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城市河东路大桥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河东路大桥 2.工程规模:兴城市河东路大桥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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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或身份证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3)投标单位应具备BBB(含BBB)级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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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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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04月09日至2019年0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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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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