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九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九
2.2建设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六标段:燃油加温机(6台)修理
2.4投资额估算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六标段:25万元;保证金:0.4万元
2.5要求工期:
六标段: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2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相关资质或相关设备维修经验的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五标段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水处理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个标段兼投兼中。
3.3在近五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6、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五标段提供)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5.2报名地点: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3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上午9:30时。
5.4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景利
联系电话:0429-2793548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代理机构:辽宁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哲
联系电话:0429-7770078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