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八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渤船集团固定资产大修理项目八
2.2项目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三码头廊道供电母线修理,第二标段:十万吨船台南高压配电所大修,第三标段:大跨所711、725电缆大修,第四标段:东山采暖外线局部更新,第五标段:第二供热站3#锅炉省煤器下降管大修。
2.4建设规模:见招标内容
2.5资金来源:自筹,第一标段230万,第二标段90万,第三标段85.8万,第四标段54万,第五标段36万。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2.7工期(服务期)要求: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3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5日历天;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15日历天;
第四标段: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35日历天;
第五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生产准备,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63日历天;
2.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第一标段4.6万元,第二标段1.8万元,第三标段1.7万元,第四标段:1.0万元,第五标段0.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经营能力,在设备供应、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第二、三标段应具备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类(修、试)电力施工资质;第四标段应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五标段应具备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维修许可证一级,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各标段需提供相应的资质或业绩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3月12日至2019年03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五厂海威监理三楼)。
5.4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0日上午9:00时。
5.5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景利
联系电话:0429-2793548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0429-2173327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