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体检项目
2.2建设地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职业健康体检(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噪声;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电工作业;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苯、甲苯、二甲苯;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酸雾;其他致尘肺病的无机粉尘+高温)
2.4建设规模:详见项目参数
2.5资金来源:自筹(概算投资40万元)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人民币8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的本地医疗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应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3具有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工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4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与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工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证书。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报名时间: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5.2报名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5.3招标文件发售:2019年03月08日至2019年03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4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上午9:30时。
5.5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延军
联系电话:0429-2793229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进
联系电话:0429-2173317
地 址:葫芦岛市五厂文化宫附近海威监理三楼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