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内容:六个保护站使用林地、8公里防火巡护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六个保护站建设用地、瞭望塔用地、8公里防火巡护路及桥涵地质勘探、地形位置测量;森林消防专用摩托车采购
2.3项目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二标段: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探、测量
三标段: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森林消防专用摩托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为产品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齐安雅居20-2 E门市,首创象墅西门对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葫芦岛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企业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800元、二标段1400元、三标段4000元(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葫芦岛虹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 系 人: 孟祥金
电 话: 0429-2073009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 郑 阳
电 话: 0429-3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