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检查车制作及安装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检查车制作及安装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检查车制作及安装采购
2.供货地点:葫芦岛市海翔路高架桥
3.采购范围:2台检测车及附属构件制作及安装采购。(详见招标图纸)。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410万元
6.供货及安装周期:2018年11月15日—2019年01月15日 历时61天
7.投标保证金:8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
2.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经营。
3.供货业绩:近三年内有桥梁检查车的供货业绩。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
(5)提供近三年内有桥梁检查车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
(6)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联合体单位只需其中一家提供即可)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提供)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0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海辰家园住宅小区5号楼1单元门市J号
联 系 人:张汉才
联系电话:0429-311790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