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光伏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光伏项目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老合台水厂内、二台子水厂内、高新水厂内、乌金塘水厂内
3.招标范围:利用屋顶以及厂区内闲置地块进行分布式自发自用光伏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480万元
6.开、竣工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2月15日 历时45天
7.投标保证金:9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015年新标准)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
2.具备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文件相关要求:
1.实行网上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2018年0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5日-2018年0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增新
联系电话:0429-3097166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鹏发东方新城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