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疏港路(102国道-龙程北街)管材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疏港路(102国道-龙程北街)管材材料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疏港路(102国道-龙程北街)管材材料采购
2.供货地点:葫芦岛市疏港路102国道至龙程北街
3.采购范围:采购给水球墨铸铁管DN1200 3263米,球墨铸铁管DN300 48米,球墨铸铁管DN800 35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862万元
6.供货周期: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31日 历时15天
7.投标保证金:17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具有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6.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文件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0日-2018年0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由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4)提供近三年内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
(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件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0日-2018年0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0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联 系 人:臧时雨
联系电话:17742907133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克勤
联系电话:15942963681、18842980086
2018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