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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办法、流程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日期:2024-01-2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政务中心发﹝20216


关于下发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办法、流程及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考评办法(试行)

2.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积分情况表

3.交易场地预订流程

4.政府采购专家抽取工作流程

5.专家抽取室管理规定

6.专家抽取人员行为规范

7.开标室管理规定

8.答疑室管理规定

9.评标区管理规定

10.专家休息室管理规定

11.开标组织人员行为规范

12.评标组织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职责

13.监控室管理规定

14.开标参与人员行为规范

15.评标专家行为规范


附件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

人员行为规范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在开标、评标区的行为规范考评由交易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由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考核的事项,由行政监督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进入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从事招标、投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进场资质登记工作要求

(一)首次进场的代理机构须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入库登记和诚信库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交易中心交易;

(二)营业执照等证书发生变化,应在一个月之内在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资料变更。

第四条 项目入场登记

(一)进场交易的项目应当填写交易中心统一印发的《项目入场交易申请表》;

(二)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入场申请,申请时要详细填写有关项目信息。

第五条 网上发布公告

(一)代理机构登录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发布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信息;

(二)代理机构应安排专人办理网上操作事宜,进行规范操作。

第六条 网上申请场地

(一)代理机构通过入场验证后,方可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提交开评标场地申请;

(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申请场地安排;

(三)申请场地时,要详细填写项目名称、拦标价、开评标时间、参与人数、专家人数、是否电子评标等信息;

(四)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开标时间,代理机构须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填写《场地使用时间变更申请表》,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提交二次申请。

第七条 专家抽取工作要求

(一)建设工程项目专家抽取工作应在开标当天,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抽取;

(二)政府采购项目专家抽取工作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抽取;

(三)专家抽取时,须在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人员的共同监督下抽取;

(四)专家抽取工作结束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专家抽取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八条 开标工作要求

(一)进场人员须着装整齐,服饰得体,自觉遵守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场内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二)代理机构人员一律到交易中心签到处签到,领取并佩戴胸牌,挂牌上岗;

(三)代理机构须在开标前30分钟派专人到开标现场布置会场,做好开标前准备工作;

(四)开标时,代理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及规定进行开标;

(五)开标过程中,禁止接听电话、随意走动、吸烟。

第九条 评标工作要求

(一)代理机构应提前做好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开始前,代理机构须在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下把招投标文件送到评标室;

(二)评标过程中,评标结果的收取,应由管理部门人员陪同,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单独进入评标室;

(三)评标过程中需启动答疑或询标程序时,须由相关人员到答疑室进行答疑,对答疑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监控;

(四)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借工作之机,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引导意见或暗示,干扰评标专家独立行使评标权力。

第十条 评标结束后工作要求

(一)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按照规定进行中标公示,中标公示应在开标结束当日或次日发布;

(二)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须当日把加盖公章的《开标项目情况表》送到业务受理科。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次日把《开标项目情况表》发送至业务受理科邮箱,邮箱地址jyzxywslb@126.com

(三)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须把开标时产生的纸质文件装订成册,于15个工作日内送达交易组织科。

第十一条 记分考评

(一)记分考评是对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组织开评标活动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的记分考评,采用日常记分的方式进行。代理机构的记分考评情况将统一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二)记分考评的记分周期为季度考评、年考评,每个周期记分总分为25分、100分;

(三)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分值,依据轻重程度,分别记3分、5分、6分、25分、100分。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具体记分情形详见附件1);

(四)记分以季度为周期,一个周期结束后,记分累计为本季度积分。季度积分高于15分的进入下一季度考核。季度积分低于15分的代理机构将在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曝光其违规行为,并做出警告处分。经多次警告不予改正的将告知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年周期考评分是以季度积分累加积分,积分高于60分的该年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低于60分的代理机构将联合行业管理部门对代理机构作出相应处罚。若出现招标人指定该代理机构代理项目,交易中心对招标人出具《违规声明函》把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告知。所代理的项目须有招标人出具相关说明;

(五)年周期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将在中心网站进行表扬。

第十二条 考评打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按标准打分,不得以权谋私,否则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代理机构或从业人员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反馈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述。经查实属于扣分不当的,予以修正。

 

 

 

 

 

 

 

 

 

 

 

 

 

 

 

 

 

 

 

 

 

 

 

 

 

 

 

 

 

 

 

 

 

 

附件2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积分情况表

序号

  

一次记3

1

未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入库登记或诚信库注册

2

营业执照等证书发生变化,未及时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进行资料变更

3

未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场地申请

4

未及时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变更公告或中标公告等信息

5

项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开标时间,未提前1个工作日在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提交二次申请

6

专家抽取时,未按约定时间到场

7

未佩戴交易中心配发的统一胸牌

8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区

9

评标结束后,未及时将《开标项目情况表》送到业务受理科

10

评标结束后,未按时间要求将档案送达交易组织科

11

平台注册时,由于代理公司填写有误,造成影响的

一次记5

1

未有效执行开标纪律,开标现场秩序混乱

2

评标期间未经许可使用通讯工具的

3

未认真履行代理工作职责造成投诉的

一次记6

1

损坏交易中心公共财物及设施

2

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引导意见或暗示,干扰评标专家独立行使评标权力

一次记25/100

1

与第三者串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利益或国家利益的

2

在开标活动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有弄虚作假、干扰评标专家等违法违规,情节特别恶劣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附件3

 

交易场地预订流程

 

一、交易场地预订系指开、评标室的预订及项目开、评标的时间安排。

二、交易场地预订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交易平台提出申请。

三、预定方式

采购项目需登录http://www.hldggzyjyzx.com.cn/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申请。咨询电话:0429-3023831

四、开标时间段

上午9:00/9:30/10:00    下午:13:30/14:00

五、交易场地预订完成后,无合理原因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调整,需在开标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在交易平台提出申请。

六、按规定时限提出变更申请的,在变更的当日可提交场地预订申请;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或自行取消场地预订的,须在其申请变更(或预订其他项目)2个工作日后提交场地预订申请。

 

附件4

 

政府采购专家抽取工作流程

 

一、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申请单”。

二、专家抽取工作人员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录入专家抽取信息,完成专家抽取工作。

三、专家抽取结果自动保存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在评标时间到达后自动解密。

四、专家抽取应在开标前一天进行。

 

 

 

 

 

 

 

 

 

 

 

附件5

 

专家抽取室管理规定

 

一、专家抽取室为抽取专家的专门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亦不得改为其他用途。

二、专家抽取人员需领取和佩戴胸卡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三、禁止大声喧哗、乱丢杂物、使用手机和随意出入。

四、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和工作秩序,爱护室内设施。

五、抽取工作结束即刻离场,返还胸卡。

六、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将予以纠正并记录留存。

 

 

 

 

 

 

 

 

 

 

附件6

 

专家抽取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按专家抽取流程操作,认真审核专家抽取资料。

二、仔细核对回避单位和人员,确保录入信息完整无误。

三、抽取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备案待查。

四、严禁泄露抽取密码、抽取专家名单、到达时间和地点。

五、精心维护抽取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六、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

 

 

 

 

 

 

 

 

 

 

 

附件7

 

开标室管理规定

 

一、根据开标参与人员身份,在指定席位就座。

二、严禁吸烟、高声喧哗、乱丢杂物、随意走动。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三、手机设置成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开标期间接听、拨打电话。

四、爱护室内设施,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室内电子设备。 

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六、开标结束后即刻离场,勿将个人物品或样品遗留在开标室。

七、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将予以纠正并记录留存。

 

 

 

 

 

 

 

 

附件8

 

答疑室管理规定

 

一、答疑室为开展评标答疑工作的专用场所,不得安排其他用途。

二、答疑室每次只限一个答疑人进入和使用。

三、答疑人应爱护答疑室内的各种设施,自觉服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答疑过程中不得涉及与答疑无关的内容。

五、答疑室内严禁吸烟、乱丢杂物和大声喧哗。

六、答疑结束后即刻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附件9

 

评标区管理规定

 

一、本区域为项目评审区域,无关人员请勿在此逗留。

二、凭胸卡进入指定评标室。

三、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乱丢杂物、随意走动,自觉维护区域秩序。

四、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卫生清洁。

五、不得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及与项目评审无关的物品带入本区域。

六、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室内电子设备,评标用品使用后请放回原处。

七、评标结束后即刻离场,不得带离任何评标材料。 

八、自觉服从评标组织人员及评标区管理员的管理。

九、对违反规定行为,将予以纠正,记录留存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附件10

 

专家休息室管理规定

 

一、本室为参与隔夜评标的评标专家的专用休息场所,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二、休息期间不得离开专家休息室,不得互串房间、交流。

三、不得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休息室,因特殊原因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应征得评标组织人员同意,使用指定电话以免提方式进行。

四、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乱丢杂物,保持卫生清洁。

五、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挪动室内设施设备,造成设施 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应按价赔偿。

六、自觉服从评标组织人员的管理。

七、对违反规定行为,将予以纠正,记录留存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附件11

 

开标组织人员行为规范

 

一、开标组织管理及服务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开标组织人员应与现场监督人员密切配合,为交易各方提供规范服务。

三、应在开标前半小时完成开标准备工作。

四、规范着装,佩戴胸卡,热情服务,使用规范用语。

五、认真核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按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接收投标文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负责答疑和维持开标秩序。

六、唱标人要认真核对唱标内容,做到完整准确、吐字清晰。

七、记录人要完整记录唱标内容,做到快速准确、无遗漏。

八、开标组织人员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细致工作,防止出现差错,确保开标过程的规范、准确和完整。

九、开标结束后,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区。

 

 

附件12

 

评标组织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职责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管理制度,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评标现场管理及服务事项。

二、规范着装、佩戴胸卡、站立服务、使用规范语言,尊重评标专家。

三、熟悉掌握项目情况,提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

四、认真核对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身份及授权函(介绍信),组织评标专家签到,出现专家缺席情况即时向业务部反馈,重新抽取专家。

五、宣布评审纪律,严格遵守并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及时制止并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 法违规行为,并记录留存、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

七、负责评标过程中澄清、答疑的组织和答疑室的安排。

八、负责评标中专家就餐的组织工作。

九、评标结束后,组织专家签字确认评审费,统一回收胸卡交还工作人员。

十、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将评审结果上传至系统。

十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评审资料、过程、情况。

 

 

 

 

 

 

 

 

 

 

 

 

 

 

附件13

 

监控室管理规定

 

一、监控区仅允许承担项目监管职责的人员进入,每个监管单位限2人。

二、进入监控区的监管人员需出示工作证或单位授权书、介绍信。

三、监管人员凭胸牌进入监控室,在指定座位就座。

四、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存入储物箱,不得带入监控室。

五、严禁吸烟、高声喧哗、乱丢杂物、随意走动。

六、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卫生清洁。

七、监管工作结束后,及时交还胸牌,即刻离场。

 

 

 

 

 

 

 

 

附件14

 

开标参与人员行为规范

 

一、开标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开标区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开标区管理员的管理和开标组织人员的安排。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应提前半小时办理入场登记。

三、根据开标参与人员身份在指定席位就座,严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四、将手机设置成震动或静音状态,拨打或接听电话请放低声音。 

五、投标人对唱标内容如有异议需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方可提问或澄清。

 

 

 

 

 

 

 

 

 

 

 

 

 

 

 

附件15

 

评标专家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辽宁省、葫芦岛市有关评标专家的规定,客观、公正、廉洁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二、按时参加评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

三、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不得发表影响评标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引导性言论,不 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五、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六、不得以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标依 据,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七、评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评标区域。需要对投标样品查验的,由评标组织人员统一安排;因特殊原因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应征得评标组织人员同意,使用指定电话以免提方式进行;确需离开评标区的,应报告评标组织人员,并征得监管人员同意,且不得再次返回继续评标。

八、评标期间,两个以上(含两个)评标专家不得同时离开同一评标室。

九、发现招标(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 法进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或者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停止评标及时报告,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十、对报价最低、相同产品、围标串标,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四种情形应进行重点复核。

十一、评标应独立完成,主观评分,不得协商。

十二、评标期间用餐时,不得谈论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十三、评标意见应客观、公正、真实,并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 结论有异议的,应提出书面意见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十四、评标结束后,应主动归还评标用文件、表格、资料等材料以及评标用品,不得私自记录、抄写或带离评标现场。

十五、评标过程与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或其他成员对某投标文件的评标意见。

十六、自觉服从评标组织人员或评标区管理员的管理。

十七、出现违规行为,将被纠正,记录留存并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